AQ 3059-2023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,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,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,标准属于安全领域强制标准,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款,后期安全应急管理将会针对性的检查标准落实和整改情况。
本文简单介绍一下本标准中的一些要点:
1、文件适用范围
适用于 化工企业 (包括石油化工、煤化工、精细化工等) 厂区内 的液化烃罐区。基本上包含了液化烃 罐区 的所有内容。
这里三个要点:
第一,规定了化工企业的基本概念,石油化工、煤化工、精细化工均属于化工企业。
第二,要求是化工企业 厂区 内的液化烃罐区,厂区外的不算,但是笔者还没见到过不在厂区内的液化烃罐区。
第三,要求是针对罐区的,与单储罐没有关系。但是标准对于单个储罐的要求内容也是比较多的,后续肯定会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执行。
不适用范围比较大:液化天然气接收站、天然气液化工厂、地下水封石洞液化烃储存区、油气田及净化处理厂液化烃储罐区、煤层气制LNG储罐区、港口液化烃储罐区,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站、LPG/LNG加气站等液化烃储存区。这些基本上都不是生产企业。
2、对液化烃储罐大小提出了要求
单罐容量控制:
压力式储罐单罐容量限值:3000m³;
厂区内全冷冻式储罐单罐容量限值:500000m³;
确有需要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 0000m³的全冷冻式储罐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外罐结构;
总量控制:
对于每一种C2类液化烃,当其年加工量或周转量小于或等于100万吨/年时,压力式储罐总容量限值为12000m³,数量限值为6个;
对于每一种C2类液化烃,当其加工量或周转量每增加100万吨/年时,压力式储罐容量增加量不应大于12000m³,增加的压力式储罐数量限值为4个;
当液化石油气类液化烃采用压力式储罐时,每一品种设计储存天数应按照SH/T3007规定的下限值取值。
SH/T 3007中规定的数值与本文件规定的数值如下:
| 进厂方式
|
3007规定储存天数
|
本文规定天数
|
| 管道输送(原油)
|
5-7
|
5
|
| 管道输送(其它)
|
7-10
|
7
|
| 铁路输送
|
10-20
|
10
|
| 公路输送
|
7-10
|
7
|
| 内河及近海运输
|
15-20
|
15
|
| 远洋运输
|
≥30
|
30
|
本要求实际上推荐使用全冷冻式的储罐储存,对压力式储罐提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值。
3、全冷冻式储罐基础 、预应力混凝土外罐结构 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 ,安全等级应为一级。
4、对危害分析的组长提出了较高要求。
分析组长应具备 高级技术职称 或拥有 10年及以上 相关领域设计、工程咨询或生产经验,并主持过至少 3项 相关领域的危害分析工作。
两个要求同时满足,高级技术职称或10年经验,主持3项分析工作。
5、工艺变更对设计院的要求
托 原设计单位 或具有工程设计 综合 或化工石化医药 行业甲级 资质的设计单位。
6、紧急切断阀的要求
对于以后新建的液化烃储罐, 第一道阀 必须为紧急切断阀。
阀门的设置要求与SIS阀基本一致,不过它规定了必须 有手动执行机构 ,但是这与其它条款对于SIS阀的要求有冲突,不过根据标准等级,本标准实际上确定了以后SIS阀门的类型。
7、对于储存温度低于0℃的储罐
要求:
法兰不低于PN50;
带颈法兰;
内外加强的缠绕式垫片;
专用紧固件。
8、注水措施要求
0℃以上的压力式储罐,大于100m³时,必须设置注水措施,小于100m³的根据分析设置。
9、切水要求
自动 切水;
密闭 切水系统;
污水闪蒸、 分离 后才能进入污水处理系统;
闪蒸气必须进入安全泄放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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